国美争夺战的启发

Category : 小刀会 | Post on 2010/09/28 01:49 by Richard | Comments:0
黄光裕、陈晓的国美争夺战,还有不到24小时,明天的特别股东大会将要决出分晓。到底是黄光裕代表的创办者、大股东获得胜利呢?还是陈晓代表的管理层成功夺权?

连日来已经有许多的跟踪报道与分析,这里我只想跳出成败来说说事情本身。

老板请了一个管家,结果有一天管家看不惯老板的为人,终于抓住机会把老板扫地出门。这就是故事的来由。

当年国美并购永乐,陈晓从永乐的老大,摇身进入国美管理层。偏偏黄光裕在后来五年里对陈不断委以重任,任命他为国美集团总裁兼任董事会代理主席,并为他配备了与自己一样的办公室、一样的迈巴赫名车,甚至,还让自家的厨师为初到北京的上海人陈晓烹煮饭菜。随后,陈晓被黄光裕有意无意的塑造成国美集团的权力核心,一次次地被推到镁光灯下。

终于,黄光裕东窗事发,身陷囹圄。这个时候,陈开始启动“去黄化”进程。终于演变成如今的黄陈国美争夺战。

首先,对公司股东负责,这是职业经理人的基本操守。如果你对公司的所有人不满意,你可以重新选择的东家,又或者自己创业。但是作为职业经理人,必须要严肃地对得起自己的职业操守,必须遵从雇主的决策。在这样一个结构中,绝不应该定位不清。即便你认为股东的意见对于公司发展不利,但公司发展不利损害的还是股东的权益,你有权指出、并提出建议,但是决策权还是在公司股东们。如果不能认可这个规则,你该另起炉灶,聘别的经理人向你负责。同时,你的“管家”也应遵循相同的原则。

其次,在一个公司里面,股权的占比决定决策的权重,这也是公司运作的基本规则。占股50%的人一票等于占股10%的人五票,这是合理合法的。我同意说每一个股东都应该有发言权,但是当然不能说1000个股东,不分大小每人都算一票,这样完全不合道理的。另外,权重与股东本人在公司中另外的身份没有关联,不能因为你同时又为日常的运营做出多大的贡献就能改变这个比例,这些贡献会由另外的收益体现出来,与股东关系是独立的。每个股东都应该发挥自己的权力投一票,然后按照股权比例加权计算最终的结果。股权比例代表着每一个股东在公司里面的权益的比例,这才是规则。

再者,所谓社会责任、公众形象,在商业运作的社会里,究其本质,还是为了公司正面的形象,从而最终获取更大的利益,也是为公司股东负责的行为。

对于黄光裕,在国美从家族企业迈步往国际化上市公司发展的过程中,帅才选择也是很重要的。他把陈过度地推向了前台,而又没有制订好制约规则,同时也是令陈迷惑了自己的定位的一个原因。

黄陈之争,至少到目前为止,我们看到的,都是在法律框架下、在上市公司运作规则底下的争斗,这是我们身边的大型企业第一次这样公开的内部战争。我认为这很好,如果接下来大家都还是按照这个路子走下去,不管谁胜谁负,都不是重要的。这事情本身,就是一个值得欣慰的开头。希望我们将来更多的公司发展壮大,里里外外的竞争也都在法律和经济的框架下进行,少一些土皇帝的办法,中国才有戏!

最后编辑: Richard 编辑于2010/09/28 01:5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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